与甲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,合同金额37.4万余元,合同盖章为乙公司,刷卡预缴一万元定金,甲公司开具收据并盖有甲公司的财务章,收款公司为丙公司【解释说:1、甲、乙是合在一起干的,盖谁的章都一样,甲公司的公章没在家,被带出去谈别的业务了;2、甲公司欠丙公司的款,直接划过去也行,反正是甲公司的收据】。
通过甲公司工作人员介绍,到银行申请了装修贷,经银行确认装修贷款已汇至乙公司,贷款金额为29万元。
本人现交款共30万元整。
当房屋装修近一般工程时,接到甲公司声明,由于总公司(位于南京)现金流出现问题,在本市的所有工程停工,次日由各家施工项目经理对已完成部分进行核算,未完部分将退还余款。到目前,已停工一个多月,一直无人问津。在此期间,总公司在全国的多个城市的分公司或加盟商,均出现类似事件,总公司虽然有几次发声,但就我们连云港市,一直没有实质性动作。
经了解,总公司和丙公司老总是叔侄,与甲、乙公司老总和他们是朋友关系,常年在一起合作。
现本市多家业主一片茫然,既不敢继续装修,又不知维权方向(是合同诈骗还是合同纠纷),现向法律专家们请教,我们该何去何从?怎样才能继续装修房屋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