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情形吗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3-08 11:03) 点击:336 |
家庭暴力是离婚的法定情形吗? “家庭暴力”是指行为人以殴打、捆绑、残害、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,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。持续性、 经常性的家庭暴力,构成虐待,情节严重的构成刑事犯罪的,还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。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人为夫妻一方,受害人则不限于其配偶,也包括其他 家庭成员。《婚姻法解释(一)》对家庭暴力的构成确定了严格的标准,即“须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、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”,达到这样的程度才可认定为 家庭暴力,这将家庭成员间日常吵架、偶尔打闹以及尚未造成后果的家庭纠纷排除在家庭暴力之外。一方以其配偶有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提出离婚, 经查证属实,调解无效的,应当予以支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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