禁止结婚的条件有哪些明文规定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1-11 15:31) 点击:265 |
禁止结婚的条件有哪些明文规定? (1)婚姻法第 6 条第一款规定,“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”禁 止结婚。直系血亲,就是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。即生出自己和自己生出的 上下血亲亲属。三代以内旁系血亲,是指从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同血源而出的 直系血亲以外的三代人。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男女问不可以结 婚,有我国传统的伦理道德不能容许的问题,而主要是医学科学已经证明, 近亲结婚对人种繁衍和子孙后代的建康与发展极为有害。所以,法律禁止他 们结婚。 (2)婚姻法第 6 条第二款规定,“患麻凤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”禁止结婚。麻风病是一种恶性传染病,严重地危害 着人们的健康和生命。患麻风病的人与他人结婚,会传染给对方,会遗传给 后代。所以,未经治愈的麻凤病患者,禁止其结婚。这里说的“患其他在医 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”,是指“花柳病”、精神病、白痴以及其他需 进行隔离治疗的传染病,还有近年在我国已出现的艾滋病毒患者。这些疾病 严重危害人身健康。所以,也应当禁止此类病患者结婚。 9.怎样办结婚登记手续? 男女结婚进行结婚登记,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结婚程序。根据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》规定,当事人结婚的,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 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。申请时,男方女方均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、 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(居民委贝会)出具的写明本人出生年月和婚姻状况 (未婚、离婚、丧偶)的证明,离过婚的,还应持离婚证件,交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。申请人如实填写好结婚登记申请书上各栏目的内容后,婚姻登记 机关即进行审查了解。对符合法律规定各项要求的,准予登记,发给《结婚 证》;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,不予登记,并向当事人讲明不予登记的理由, 同时,进行婚姻法的宣传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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