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孙建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
新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1-04 14:55)    点击:109

新婚姻法规定无过错方在什么情形下可以要求损害赔偿?

  1、重婚的;

  2、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;

  3、实施家庭暴力的;

  4、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的。

  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孙建律师提供“婚姻家庭  劳动纠纷  合同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孙建律师,孙建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孙建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4000-110-14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孙建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连云港律师 | 连云港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孙建律师主页,您是第31802位访客